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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度低于标签明示值 原浆酒上了黑榜


  1月19日,山西省食药监局发布本年第3期食物安全抽检信息,共触及10大品类、253个批次。其间,6批次产品因含量低于标明值、检出违规添加物等原因,而被通报批评。

  本期发布的253批次监督抽检成果,触及酒类、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生果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食用油、蛋及蛋制品、乳制品、罐头和饮料等10大类。其间,合格247批次,不合格6批次。

  这6个不合格批次产品详细为:酒类3批次:山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出售的标称为我国山西杏乡世家酿酒有限公司出产的原浆酒(清香型白酒)、山西杏花树汾溪酒业有限公司出产的甲等原浆酒(清香型白酒)中酒精度低于标签明示值;吕梁市玉东酒业有限公司出产的兰花瓷酒(清香型白酒)中检出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美素)。

  粮食及粮食制品2批次:吕梁市东裕农副产品交易有限公司出产的两个批次马铃薯粉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支。

  肉及肉制品1批次:夏县秦晋食物有限公司出产的香卤猪头,该样品不符合罐头食物商业无菌要求。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食药监局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的规则,及时进行核对处置,采纳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办法防控食物安全危险,并对相关企业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监管人员提示顾客,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物,可拨打12331投诉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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