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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磨万击还坚韧任尔东西南北风


  :因近期国家开展抗癌药品专项监测检查工作,为净化医疗诊治氛围纪检监察部门也会协同。请各经销商销售人员即日起在有肿瘤科的等级医院和专科医院务必合规开展工作,以防误会!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调研组一行至江苏省人民医院就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进行调研。该院向调研组与省级医保部门汇报医院打击欺诈骗保行动进行情况,调研组听取会议内容并作出指示。

  国家医疗保障局调研组组长、上海市医疗保险监督检查所副所长董晓英对会议作出指示:国家医保局很看重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问题,于2018年9月份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于2018年11月份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回头看”行动,调研的不仅是涉及欺诈骗保的问题,同时也是要总结各医院优秀的管理理念,了解医院医保是如何落实政策,更好的推动医保监管工作。董晓英组长对该院医保精细化管理工作表示认可,对医院积极努力配合国家、省、市医保管理部门的此次专项行动表示肯定。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相伯伟表示,江苏省人民医院从2018年上半年的率先开展“异地医保宣传月”活动,到2018年下半年全面的院内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都为江苏省的各医院做出了表率。希望该医院医保再接再厉,营造出“患者舒心、保方满意”的医、保、患三方共赢的新局面。

  江苏医械圈评论:此次国家局调研江苏医保使用情况,是对江苏省人民医院的肯定,同时,也是对江苏医保工作的认可。11月沈阳骗保事件发生后。全国开展专项行动。在医院或多或少的经销商还是老观念,套个价格收费无所谓,反正个人出得少,医保出得多。随国家层面的规范,有些可为,有些不能为。否则一夜回头解放前!

  近日,江苏省发布通知,对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9个厂家的药品作出暂停采购的处理。按[2016]8号文的规定,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3家以上的,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

  本次公布暂停网上采购资格的产品有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广州白云山总厂三家药企的苯磺酸氨氯地平片;浙江海力生制药、山东仙河药业、北京万辉双鹤药业等5家企业的蒙脱石散;鲁南贝特的瑞舒伐他汀钙片 。

  上述几个品种,在刚刚结束的4+7集采中,浙江京新药业独中两元:瑞舒伐他汀钙片(5mg*28片)以12.82元中选、苯磺酸氨氯地平片(5mg*28片)以4.16元中选。蒙脱石散(3g*10袋)则是海南先声药业以6.8元的价格中选。

  在江苏被暂停采购的厂家品种,看到4+7的低价或许会稍稍得以安慰,等到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再重返市场吧。

  南医大二附院,昨天下午已开会,前天我们即提前在江苏省医药联盟高端群进行了预告工作!!!

  【说明】所有通知、目录、地方文件、专家名单等内容,江苏省医药联盟均第一时间在江苏省医药联盟高端群进行了及时分享,成功就是别人比你快那么半步!预则立,不预则废,招标、报量、开发工作各项节点都很重要,都须做在前面才会少走弯路少爬坡;但是,因微信平台每日只能推送一次,关于江苏省地市议价的最新信息、图片、文件和讯息,江苏省医药联盟也只能在第一时间分享至高端群中,入群方式方法附后:

  12月21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称,依照国家药品监管局年初工作要求,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近日,该局组织对9家医疗器械经营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扬州普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镇江汉和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已移交当地监管部门调查核实、依法处理。

  二、江苏铭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淮安市华泽医药有限公司、连云港市瑞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锡艾派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5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要求,质量管理存在缺陷,予以限期整改。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复查,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三、江苏泰淮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常州盛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已注销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该局已要求相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上述处理解决措施,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整改,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江苏医械圈评论:飞行检查,不同区,不同市之间互查,未来将成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面对的问题。很多经销商的老板和员工认为我只要不逃税就可以了。其实医疗器械行业是面临三项监管:1\\税务 2、纪检 3、药监。税务现在99%的企业不敢玩花招,因为偷逃增值税是刑事不责任。纪检方面只要临床不出事,基本上没有什么证据找到你。而药监的合规、飞检等必须重视。

  你注册在哪里,哪里的药监就要日常管理你一下。你的产品来源是否合法?你的是下游资质是否全?你的进销存可追溯计算机系统是否存档。所以的违规违法都可以处理你。轻则1-3万罚款,重则销售额10倍罚款。甚至刑事责任。你注册在外地在当地经营查到就是异地设库,也可以处理成无证经营。所以医疗器械的从业从员大到老板小到员工都必须时刻重视。

  12月15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部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停产整改的公告》,称根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对40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

  等6家企业存在严重缺陷项(其中,扬州市晶星乳胶厂自2018年4月起,因厂房改造申请停产,现场检查时仍处于停产状态)。6家企业分别由相关设区市局责令其停产整改。

  两天后的12月17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发飞检公告。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对9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査。检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扬州普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镇江汉和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医疗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莺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已移交当地监管部门调査核实、依法处理。

  二、江苏铭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淮安市华泽医药有限公司、连云港市瑞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锡艾派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5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符合《医疗器械经莒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要求,质量管理存在缺陷,予以限期整改。

  三、江苏泰淮康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常州盛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已注销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为进一步提升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人的领导和管理能力,推动我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12月20-21日,省卫生健康委在南京举办全省市县卫生计生委主任培训班。省卫生健康委主任、党组书记谭颖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谭颖主任传达学习了国家和省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精神,并作了题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讲话。她在讲话中全面阐述了高质量发展和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科学内涵,系统分析了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情况,深刻剖析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明确了推动我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路径举措。

  谭颖主任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在全面客观分析当前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举全系统之力、集全系统智慧,围绕9项行动计划,项目化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谭颖主任强调,推动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关键在真抓实干。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加强高层倡导,强化沟通协调,坚持上下联动,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破解发展难题、构筑发展优势的关键之举,以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过硬举措,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本次培训班上,中国卫生信息与健康医疗大数据学会会长、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金小桃,国家卫生健康委体改司副司长庄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余海洋,复旦大学教授郝模、中国传媒大学教授郭晓科等领导和专家,围绕新时期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目标任务作专题授课。委巡视员何小鹏,委副主任兰青、李少冬,委副巡视员邱泽森出席培训班并主持部分议程。

  各设区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主任、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和机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共200人参加培训。

  近日,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全省卫生健康行业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启动为期两个月的全省卫生健康行业作风专项治理行动。专项行动突出问题导向,重点围绕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坚决查处“术中加价”等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彻底治理矫形器具等相关产品采购使用问题、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严肃查处违反“九不准”行为、严控易于滋生不正之风的风险点和加强行风组织建设等六项内容,加大明察暗访和执纪问责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以最严的标准、最快的速度、最大的力度进行查处,形成强大震慑。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省卫生健康委建立责任机制,对行风问题线索,全面开展排查,不留问题死角。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进行梳理、研判和查处,查出一批,处理一批,绝不姑息。对专项行动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党建、监察,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转变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优化行业管理规范,堵塞监督管理漏洞,从制度上实现行风的源头治理,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努力开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新局面!

  为主动顺应“放管服”改革大局,切实提升药品使用监管效能,近日,南京市局召开医疗机构使用监管研讨会,探索监管新机制。南京市局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及部分三级医疗机构药学部负责人也参加了会议。

  会上,南京市局通报了2018年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管交流互查试点工作,并就下一阶段如何更好发挥医疗机构药学部专家智库作用,开展风险评估工作畅谈了工作思路。中大医院、省中医院、省肿瘤医院、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中科院皮研所分别介绍了参与交流互查工作的切实体会。参会人员对市局开展互查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这是一种全新的工作模式,既提升了监管效能,又搭建了交流平台,极大地调动了医疗机构的积极性。此外,与会人员还就如何构建专家团队,开展医疗机构使用风险评估工作进行了深入研讨。

  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探索,力争加快推进配套制度和具体措施的“落地”,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药品使用监管中的引领作用,切实提升全市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中药注射剂等高风险等七大类企业监管,防范药品生产领域风险隐患,省局自6月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中药注射剂等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行动一律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进行,省局药品生产监管处组织全系统骨干力量56人次,重点对注射剂生产企业的原辅料来源控制、工艺稳定性、关键环节控制、无菌保障水平、质量保证、培养基灌装验证等关键环节开展了现场检查。截止目前,18家生产企业的现场检查全部完成,现场检查发现缺陷211项,主要集中在数据可靠性、质量控制、文件管理等方面。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项,省局已要求企业举一反三,整改到位,并要求各市局进一步提高日常监管的针对性,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督促辖区内生产企业持续合规生产。

  注:1-34号为抗菌和感冒类;35-41号为血糖类;42-69号为心脑血管类;70-103号为其他西药;104-218号为中成药。(苏州医药价格)

  江苏:2018年各区市共撤销2家药品经营企业GSP证书、收回21家药品经营企业GSP证书。

  根据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判决书,朱文军等7名执业药师受刑事处罚。当地注册机构已按规定注销其注册证书,江苏省局已将其受刑事处罚信息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信息系统“奖惩记录”栏。

  概述:去年江苏招标变革,由原来的“省市联动”变为“以市为单位阳光采购”。将第二批高值耗材采购权限下放到地市,江苏各地市纷纷开展招标工作,耗材标搞的如火如荼,小伙伴们跟着忙活了一年,或许取得的成绩还不太好,虽然很痛心,但现实就是这么的残酷。

  今年,江苏忙着调价,忙着要把分散在各地市的项目收归到省平台,还没从上一轮的降价阴影中走出来,又面临着新的一轮降价,小编只想说:小伙伴们,挺住!

  江苏省从2009年起开展以省为单位的高值耗材集中采购试点,实行全省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监管。

  2014年2月,《江苏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出台,又创新出省市联动、分级负责、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招标模式。

  该集中采购模式分两步,先是省级招标定入围企业,企业通过竞争得出高值医用耗材入围价格,再由市级组织医院与入围公司进行谈判,最终由医院根据临床需要,确定本单位采购的品种及价格。

  随后,江苏省分两批展开了十一大类高值耗材(在国家十类基础上增加普外科类)的集中采购工作。

  2014年3月20日,江苏省发布了第一批高值耗材集中采购的通知,涉及到血管介入类、非血管介入类、起搏器类、电生理类、神经外科类、眼科类共六大类高值医用耗材,历经企业响应、资质审核、经济技术评审等环节在9月底,江苏省公布第一批综合评审入围产品,10月初,第一批高值耗材价格谈判被公布,接着各地市纷纷开展价格谈判的工作,到15年2月初,公布2014年江苏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第一批)地市采购产品。

  今年2月,江苏省卫计委、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印发关于《2018年全省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集中采购工作方案》苏卫药政〔2018〕2号(流传稿)(下称《采购方案》),对江苏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进行布局。方案明确,对血管介入等六大类高值医用耗材实施价格动态管理。

  随后4月16日,江苏省卫计委发文《关于开展血管介入等六大类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动态调整及备案采购工作的通知》,按照就低原则要求生产经营企业上报全国各省现行价格中的最低价。

  紧接着,江苏省各地市进入疯狂调价阶段,截至到目前,常州、苏州、淮安、无锡、扬州、镇江、南京、盐城、南通等地开展或完成了六大类耗材价格调整工作。各地进展不一,具体情况如下:

  还有3个地市未有相关动作,小编觉得价格的动态调整以后可能成为常态甚至可能涉及所有耗材,因此对于生产企业一定严格要求各医院经销商在医院的开票价格不能低于公司的最低价格,否则要降价的就是你家了。下一步还会涉及各地市标骨科等五大类的价格动态调整,后续工作我们仍需关注。

  今年8月底,江苏省发布《血管介入等六大类高值医用耗材备案采购企业申报资质材料的通知》,标志着江苏省六大类高值耗材备案采购正式启动,经过报价、解密,于12月15日公布备案采购入围产品,共107条,涉及电生理类、非血管介入类、起搏器类、血管介入类、眼科类这五类。其中美敦力(上海)入围的产品最多。

  2014年6月12日,江苏省发布了第二批高值耗材集中采购的通知,涉及到骨科植入、普外科、心胸外科、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口腔科共五大类高值医用耗材。随后的市级价格谈判据说暂停了。。。

  在2017年3月,江苏省卫计委印发了《2017年全省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其中提出:“推进省药采平台信息化建设,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监管机制,规范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购销行为。加强市级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构建设,以市为单位开展高值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阳光采购。”

  大家都知道,江苏省第二批高值是下放到各地市的。目前除宿迁外,各地市都已发布采购公告,相比去年,今年新添了扬州、徐州、盐城3地。回顾去年到现在,各地的进程也已基本接近尾声,像镇江、无锡、泰州第一批(高值)、南京、南通、淮安都已进入交易采购阶段,盐城、扬州第一批(高值)、连云港、常州、泰州第二批(高值)、苏州都已中标,徐州进入评审议价阶段,宿迁因民营医院多,暂不展开集中采购。具体情况如图:

  镇江、无锡、淮安、常州、泰州、南通、连云港、徐州、盐城的采购目录涵盖高值+低值+试剂,因而这几市的采购方式比较全面。南京、苏州、扬州3市的采购范围仅限高值耗材,相对来说采购方式的分类较为简单。 其中,无锡、泰州、南通包含了6种采购方式,采购机制最健全,能有效保障临床使用的连续性。具体如图:

  此外,在《采购方案》中还提到要对骨科等五大类高值耗材、低值耗材和检验试剂将以省为单位实施统一阳光采购,省平台针对性设置12个地区模块(宿迁跟标南京),将各设区市采购结果全部转移至省平台。

  1、是共享泰州、南京等地的采购工作成果;2月,将泰州、南京等地骨科等五大类高值谈判价格成果提供给各设区市,由各设区市对本地区采购的同企业同类型产品价格进行梳理,就低调整价格。

  比如:某个企业有3个产品,甲、乙、丙。在南京甲产品价格招的不错,乙、丙方产品价格不行。在常州乙招的不错,甲不行,在苏州或其它地方丙产品价格不错,乙不行。以前不联动,各地都可以价格不错。现在全省价格一联动。就低不就高,甲、乙、丙三个产品都要降价。

  据小编统计,目前已有连云港、镇江、无锡、常州公布了五大类高值耗材价格动态调整结果。

  2、是针对性设置12个地区模块(宿迁跟标南京),将各设区市五大类高值采购结果全部转移至省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在省平台分地区阳光采购。

  各地市切换至省平台,据小编了解,目前仅徐州、常州未完成对接,其他均已对接完成。

  江苏着急回收采购权,让人浮想联翩,是否是为接下来的四省一市耗材联采作准备了?

  五大类高值耗材,先实现在省平台分地区阳光采购,后统一编码,以省为单位统一阳光采购。

  低值耗材和检验试剂,省平台分地区阳光采购,分类筛选,力争于2019年上半年实现统一编码。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民政厅等近日联合发布通知,将农村低收入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由20种扩充到30种,要求在年底前全面实现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通知要求,对于全省建档立卡农村低收入人口、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医疗救助对象和农村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在继续做好罹患儿童白血病、先心病、乳腺癌、宫颈癌、耐药结核病、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艾滋病机会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Ⅰ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20种大病专项救治基础上,将肝癌、尘肺、儿童淋巴瘤等10个病种纳入专项救治范围。

  通知指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负责专项救治工作,加速完成现有救治范围内30种大病患者救治台账建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制订完善临床路径;组建诊疗专家组,组织并且开展相关培训和质控工作;确保定点医疗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大病患者施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主动联系民政、扶贫、医保、保监等部门推进“一站式”结算信息平台建设,实现自动识别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取消低收入人口住院预付金,做好出院费用同步实时结算系统数据对接工作。对符合救治条件的住院患者,全方面实行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使其在出院结算时只需支付自付医疗费用。

  近日,泰州市卫计委发通知,一批价格倒挂药品被停止采购,涉及医疗机构被通报批评。

  据业内媒体消息,近日,泰州市卫计委发通知,省纪委高度关注“用量小价格倒挂药品”问题,责令各市整改,我市随即通知各医疗机构停止采购。

  但近期发现,仍有部分医疗机构采购该类药品,省卫计委已专门就此事进行了约谈,现对采购单位做通报批评。

  各市(区)医疗机构须严格执行采购政策,对集中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自行梳理,对标找差,立即整改,确保药品耗材网上采购率。

  一、各公立医疗机构的相关药品立即暂停采购。二、被通报批评的市三院、五院、刘陆卫生院、唐刘卫生院、戴南镇卫生院等五家医疗机构立马停止采购使用附件上列出的药品,必须立即整改到位,同是将整改情况汇报(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于12月24日前上报市卫计委药政科。三、各公立医疗机构要从本次通报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执行药品采购政策,不得再出现类似情况。“药品价格倒挂”,基层需避雷

  据招采方面专业技术人员透露,所谓价格倒挂即医院购进价大于实际挂网价,比如,2块钱进1块钱卖即为倒挂。

  出现药品价格倒挂,对于药企来说,超低的挂网价无法供应药品,对于各级医院来说,不加价则购买不到临床必需的药品,而卫计委则要保证药品的低价和药品耗材网上采购率。

  因此,出现药品价格倒挂的现象,政府采购部门需勒令做出整改。为了尽最大可能避免药品价格倒挂的现象逐步扩大,在整改期间,各级医疗机构是不允许来采购的。

  这种现象背后的问题大多是成本上升。当下正在推行的药品一致性评价、严格的质量监管、营改增、甚至环保政策的出台,这些政策都在某一些程度上推高了药企成本,带来了涨价预期。

  此外,也可能是药企超低定价抢占市场,这种行为也并不可取。挂网价10元,医院购进15元,有一种可能是按规定仍卖10元,但这样卖一盒医院赔5元。也有可能医院突破10元挂网价,卖15元,总之,这两种行为都不被允许。

  由于长期扎根于基层,部分基层医务人员对于药品采购的相关信息并不能时刻关注,而出现采购了禁购药品的情况,大部分还是因为消息的闭塞。

  但是这也警示我们,基层在采购相关药品时,需要多加注意采购平台的相关通知,避免“踩雷”!

  对广大医药人来说,上面很多事情,都是政策的事情;政府事务公共关系很重要,但做好自己的事情,肯定最重要。千磨万击还坚韧,任尔东西南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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