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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拟升市长公示期被告发落马被抓后检举别人(附纳贿具体名单)

  2017年,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桐城市委书记、池州市委副书记王强犯纳贿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定,判处王强有期徒刑七年,并处分金人民币七十万元。扣押、退缴在案的赃物、赃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王强在任安徽省安庆市委常委、桐城市委书记、池州市委副书记期间,使用职务便当,收受安徽黄梅酒业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及个人人民币141.8万元、1.8万英镑、7.5万美元、购物卡1.5万元、价值151.4176万元的黄金等贵重物品,折合合计人民币353.9186万元,以及一尊白玉山君、五十枚银元。并为他们获取利益。案发后,王强及家人退出悉数赃物赃物。

  法院另查明,王强归案后向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检举别人纳贿、滥用职权的违法头绪,经淮南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嫌疑犯已作出拘捕的决议。

  法院以为,王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承受张复汉等人的请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获取利益,并收受张复汉等人给予的资产合计价值人民币353.9186万元及一尊白玉山君、五十枚银元,其行为已构成纳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

  王强检举别人违法,查验事实,有建功体现,能减轻处分。王强在提起公诉前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真挚悔罪、活跃并悉数退赃,能够从轻处分。在办案机关仅把握王强小部分纳贿违法事实的情况下,告知了大部分未被把握的纳贿违法事实,对其从轻处分。依据违法事实和量刑情节,依照法律规定作出以上判定。

  2015年2月9日,王强被安徽省委组织部公示为池州市长提名人选,但在公示期间,安徽省纪委收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移交的王强涉嫌收受别人贿赂问题头绪。经安徽省纪委、省委组织部一起了解后,安徽省委取消了王强池州市长人选资历。在公示一周后的池州市全市领导干部大会上,王强的池州市长人选提名未被提及。

  一名池州官场的知情人讲,王强市长提名夭亡后,他在池州官场境况非常为难,政界人士多不肯与其触摸,都感觉到他的官场生计已 “回天无力”,一些底层官员乃至极力防止出头招待王强去当地调研和调查行程。

  在检察机关查明的数据中,在王强涉嫌纳贿的案子中,24起纳贿,其中有17起与当地企业有联系。

  一、收受安徽黄梅酒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1屡次送的1.8万英镑、3万美元和黄金1100克。

  三、收受安徽鸿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夏某送的24万元、3万美元和700克黄金。

  六、收受中铁十三局集团原总经理兼园林公司董事长宋某1送的人民币10万元、1万元购物卡、一块手表和一个黄金手镯。

  十一、收受北京恒信灵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詹某送的1万美元、600克黄金。

  十二、收受安徽华祥实业有限公司、安徽白兔湖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某送的4万元和一块手表。

  十四、收受安徽华日建工集团董事长崔某送的19万元、5000美元、100克黄金。

  十六、收受黄山市新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吴某2送的2万元人民币,安徽恒嘉集团总经理张某2送的1万元人民币、5000元古井赛特购物卡、一件翡翠挂件、一尊白玉山君、50枚银元。